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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发贺信不题字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11:49 南方日报

  宝安区政府工作规则出台,要求区领导对各部门单位的活动——

  不发贺信不题字词

  本报讯(记者/江强)《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于昨日正式出台,该《规则》对区政府组成人员和各工作部门、街道办事处职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区政府领导

不为单位部门发贺信。

  《规则》提出,区政府领导一般不出席各部门、各单位召开的业务会议,不出席各街道、各部门和各单位召开的各类总结表彰会、纪念会、座谈会。除重点项目、高新技术项目、重大对外合作项目及有重要社会意义的活动外,区政府领导原则上不出席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举办的各类庆典活动。区政府领导不为各部门、各单位的活动发贺信,不题词,不题字。

  各部门提请区政府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建议,必须以基础性、战略性研究或发展规划为依据,经过专家或研究、咨询、中介机构的论证评估或法律分析;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涉及各街道的,应事先征求意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应根据有关规定,通过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区政府在作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直接听取民主党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以及群众团体、专家学者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区政府及各部门要接受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重视新闻媒体报道和反映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地查处和整改并向区政府报告,同时向新闻媒体反馈。要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发布政务信息,便于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重视群众和其他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对行政行为实施的监督。区政府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政府信息披露和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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