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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合同有问题 哈市13家违规企业被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12:00 生活报

  本报记者 刘继斌

  本报12日讯由于用工劳动合同不全,打工者经常与雇佣单位发生纠纷。今天,哈市南岗区劳动监察大队对哈市13家饭店和洗浴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这些企业均无法出示劳动用工手续,而且存在雇用未成年人的现象。

  今天上午,记者随执法人员来到南岗区鸿翔路11号的台北1+1酒店,在检查中发现,一名服务人员刚满17岁,在酒店工作两个多月,但没有与酒店签订劳动合同。据该酒店的负责人讲,该酒店现有150余名员工,大部分员工都与企业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但是无法现场出示。

  在嵩山路新时代大连渔港、嘉年华会馆、情意楼,长江路稻香海鲜豆捞、男爵美容松骨中心,赣水路63号的宝泰隆大酒店,黄河路上的宝中宝粗粮美食家、君来狗肉总店、东方兴贵味道工厂、天福饺子王、雅香源粥铺和鲍氏美食,执法人员对这些企业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这些企业均无法当场出示劳动用工手续。执法人员当场对这些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并责令企业辞退未成年人,完善劳动用工手续。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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