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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残疾学生入学率93.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13:30 海峡网-厦门晚报

  在闽率先实现残疾儿童九年义务教育免费

  本报讯 (张华 顾培基) 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对残疾少儿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实行免费九年义务教育,学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3.2%,远超国家标准。这是记者从今日上午召开的2006年全市残联工作会议上获得的消息。

  “十五”期间,我市大力整合教育资源,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基本设施建设,已形成了以普校开展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教学校为骨干,学前班、小学、初中、普高、职教等教育相互衔接的特殊教育体系,全市有特教学校3所,集中在校生432名,随班就读人数1426人。

  目前,我市对接受集中教育的盲生,除省光明教育基金每年一次性补助1000元外,市、区每年补助住宿费、交通费、书本费、伙食费共2300元;聋生每年每生补助交通费、伙食费1150元。对随班就读及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小学每年每生补助550元,初中补助650元,中、高等教育补助1000元,考入公办高等院校的,一次性奖励4000元。(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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