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广电总局:严禁各地电视台擅自播国际新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13:39 信息时报

  北京消息据广电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广电总局印发《广电总局关于重申电视国际新闻管理规定的通知》。

  《通知》指出,近来,一些国外通讯社和媒体通过多种渠道向国内地方电视台推销国际新闻素材,带有明显政治意图。为保证电视国际新闻报道健康有序发展,确保正确舆论导向,切实加强电视国际新闻管理,重申如下规定:各级电视台播出的国际新闻必须统一使

用由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提供的电视国际新闻;严禁擅自使用从境外卫星电视收录或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国际新闻素材制作、播出广播电视国际新闻节目和国际时事政治专题节目;不得将境外卫星电视图像配以新华社文字稿进行播出。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