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事业不必办得“官模官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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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13:44 信息时报 |
社会观察家 康劲经济学者 慈善公益组织隶属于政府,它调节社会贫富差距的功能和活力就无法发挥,只能是延伸政府的某些职能,同时也会继承一些政府部门的官僚习气。———康劲 胡润第三次发布了中国慈善榜,其中有两则信息值得人们注意。一是中国慈善榜显示,至少有一半以上的慈善家捐赠没有通过慈善机构,而是捐向某些慈善项目或者是建立自己的基金;二是有部分慈善家也在香港从事慈善捐赠,因为他们认为香港的慈善环境比较优越,相关的法律也比较健全。 由上述信息,使人突然“倒逼”出这样两种疑惑:首先,从贫困程度来说,大陆显然比香港更需要慈善捐赠,大陆的富豪为什么要热衷于在香港捐赠;其次,为什么有半数以上的慈善家要绕开慈善机构,难道他们更信任那些自己建立的基金和民间慈善项目?这其实揭示出一个本质性的问题:越想把慈善事业办得“官模官样”,就越发办不好。 慈善,是评判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被公认为是社会的第三次分配,有助于弥补第一次生产分配和第二次税赋分配的缺陷与不足,缩小财富差距,促进社会平等。在市场经济的社会中,慈善的本质就是“非官方”。但在中国,慈善事业似乎一直比较尴尬,那就是总以为通过“官办”的慈善才是正规的、合法的。 中国200多家慈善公益组织虽被称为民间社团,但基本上仍是“官办”。“官办”的优势,一是人员、日常运作经费有保证,二是便于配合政府完成突击性的慈善任务,例如在救灾赈灾中起到发动群众、接受国际捐助等作用。但是,慈善公益组织隶属于政府,它调节社会贫富差距的功能和活力就无法发挥,只能是延伸政府的某些职能,同时也会继承一些政府部门的官僚习气。 慈善机构一旦染上衙门习气,加上目前中国还没有专门规范或保障慈善公益组织的行业法规和条款,就让慈善事业缺乏保障,不仅募捐财物的使用情况失去监督,而且在许多时候,慈善机构的劝捐行为也容易让企业和富豪们联想到政府部门的乱摊派———除非富豪们有功利动机或是其他政治打算。 慈善公益组织彻底摆脱隶属政府的体制禁锢,还有一个优势:可以通过非官方的民间立场不断争取国家的政策支持,如通过对慈善公益捐献减免税收等,以实现对公益事业参与者的税收照顾和优惠,鼓励大家积极参与慈善事业,使更多的人获得救助。慈善机构这样做才有实质性的公信力和社会威信,劝捐才有说服力,否则,劝捐就不是动员富豪慈善,而是请求富豪施舍。 据悉,每年在胡润发布了大陆慈善榜之后,国家有关部门还要发布一个所谓通过慈善机构统计出来的官方的大陆慈善榜。两个榜的排行名单时常不一样,引发人们的许多猜测。其实,大可不必。政府通过财政收入提供公共产品,总有顾及不到的地方,这才需要民间自发的慈善事业来进行弥补,都是为社会服务,政府何必要再去争慈善这个地盘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