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考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 严禁搞不正之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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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17:32 红网 |
红网长沙3月14日讯(记者 刘怡斌)湖南省教育厅今天下发通知,要求做好今年湖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严禁在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过程中搞不正之风。 《通知》指出,体育特长生标准是高中阶段参加省教育厅认定的省级体育竞赛,获个人项目前三名或集体项目(篮、排、足球,下同)前三名的主力队员;高中阶段参加全国 性(覆盖全国)体育竞赛,获个人项目前八名或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获集体项目奖的特长生必须同时具有该特长项目的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证书;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的集体项目,其运动员获奖时,必须具备组队学校的正式学籍(有学籍异动的必须具有该校学籍一年以上)。艺术特长生标准:高中阶段参加我厅认定的省级艺术竞赛,获个人项目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者。 而特长生文化成绩要求:特长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总分在200分以上。在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前八名,省全运会获得个人项目第一名的考生,文化成绩可以适当放宽。 招生人数由各招生学校在本校国家任务招生计划内统筹安排,一般不得超过本校同学历层次国家任务招生计划的千分之五。 省教育厅还要求,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高等学校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招生各个环节的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将真正符合条件的体育、艺术特长生选拔到学校中来,各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及各相关中学必须严格履行相关程序,真正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在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过程中搞不正之风。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机构要加强检查、监督,防止和杜绝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对特长生招生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事件,除取消涉案学生录取资格外,还要严肃追究涉案工作人员和单位(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稿源:红网 作者:刘怡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