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环保指标从未完成”彰显责任失语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01:14 华夏时报 |
日前召开的首届“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未来领导人研修班”上,中国首任环保局局长、中华环保基金会理事长曲格平评价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环保状况:改革开放以来的25年里,我国的环境保护虽然取得了明显进展,但仍有很多问题,25年间,环保计划中定下的指标从未完全完成过。 没有人会否认这些年来环境保护的业绩,历史也应该公正地评价已经完成的环保成 果。但这是一个令人震惊,也令人困惑的消息。震惊的是,这则非正式透露的消息,我们从来没有从官方的新闻发布会上听到过。不能不说这是让人遗憾的事情,这表明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公众知情权不到位,尚有诸多工作要改进。近几年刮起的“环保风暴”中,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发布越来越多,从叫停投资近千亿元的30家违规大型建设项目,到环保总局整肃800家环评机构,这些顺应民意、着眼长远的好消息很是振奋人心。但是,公众的环保知情权并不是局限于“利好”,而是所有无论好坏的消息都应该包含在内。困惑的是,怎么会出现连续25年完不成计划指标?按照正常逻辑,上一年完不成指标,经过工作整改,下一年应该能完成。即使有反复,指标的完成与否也应该是一条波浪式的曲线,而非从未完成过的直线。但现实情况却是令人不愿看见的后者,可是,我们却极少听到过有人为此而受到惩罚。现代行政管理中,监督检查的缺位常常导致懒政行为,责任追究的失语往往使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不作为无法及时纠正。所以,绝不能无视连年完不成环保指标的现状,需要找出其中的缘由。 正如曲格平所言,“环保计划也是国民经济计划中的一部分,和其他计划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但事实上,没能完成的环保指标说明了情况并非如此。可持续发展的国家战略,要求尽快改变环保部门的弱势地位。目前,中编办已批准国家环保总局成立环境监察大区办,大区办工作人员独立于地方政府,直接由环保总局委派。不过,这只是解决了地方环保部门执法难的外部问题,环保部门自身的制度建设与责任追究也应该与时俱进,并及时公诸于众。 作者: 任孟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