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吃领导剩菜,还闹啥?福份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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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08:13 东方网 |
连续两天,海淀黄庄中建二局新中关工地的11名民工在吃饭时,连续3顿都发现饭菜中有别人吃剩的鸡骨、鱼刺、鸡蛋等东西。事后得知是他们的领导吃剩下的饭菜。对此,包工头说:“不想吃的人可以不吃”;卫生部门则称“只要剩饭没变质就不违法”。(4月13日《华夏时报》) 这些江苏民工也真“讨嫌”,领导知道你们生活艰苦,故意吃剩下鸡呀鱼呀蛋呀, 为你们改善伙食,你们不但不感激涕零,居然还把事情捅给了记者!记者怎么了?他们也是人啊,为了生存,他们就没有类似接受上司恩赐的时候?关键是这事捅到哪儿都是“无理无罪”。你看人家卫生部门的同志说了,由于我国食品卫生法里只明确规定不可以提供变质食品,没有规定不可以吃剩饭。所以,给民工吃的剩饭只要没变质就不能算违法,他们也就没有相应的执法权。这事再捅到劳动部门,恐怕会把他们“乐坏”了吧!别人整天还在为拿不到工资四处奔波,你们吃了领导的饭菜还这么闹腾,真是吃饱了撑的!假如这事报警更没意义,目前有哪一条法律规定,上司不可以给下属吃剩饭剩菜?何况人家包工头也说了“不想吃你别吃呀!”现在吃饱了,还瞎咋呼?谁会理你啊?民工的生存一直是个问题,不但工资有忧,吃的住的更是无法讲究。在这种大形势下,吃点上司吃剩下的饭菜有辱面子,却无损身体(毕竟剩菜还没变味!)说不定吃饱了不想家,干活还劲儿倍增哩!所以我想只要过了这个兴头上,他们马上会恢复原状,下次再吃到上司的剩菜,说不定还会“心里美”哩!作为包工头们倒是应该从此事中吸取“教训”,下次吃剩的饭菜,也别倒进民工的饭锅,喂猪了还乐得猪儿欢叫,喂人不应该也不值得,是吧? 我们可以将此事当成民工生存现状的“搞笑版”来看吗?在生存大于尊严的情况下,民工们能如此大方地“抖出”自己的尊严,我觉得这是历史的进步,社会的幸事,这也是他们争取公平的应有力量;同时,不管包工头们下次怎样给民工安排伙食,可能也不会再这么“好心”地往他们锅里倒剩饭剩菜了,哪怕是给的饭量少了,配的汤菜淡了,其中自会少了怜悯,多了一丝尊重。即便没有尊重,有一点“避嫌”也是进步啊! 当然,我们也不能真的这样“看戏”下去,国家相关维护民工权益的法规能否尽快建立健全起来?各有关职能部门在维护民工经济权益的同时,能否将有效“触角”多多伸进精神层面?至少可以有能力干预到民工吃领导剩菜的问题吧!尽管这样想可能被人当作是理想主义的范畴,但只要民工们自己去争,包工头们逐步去改,相关职能部门善于去做,我想早晚有一天也会上演“包工头吃民工剩菜”的未来版。不信,等着瞧! 作者:周稀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