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被盗未报案肇事者逃逸车主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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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08:28 法制日报 |
本报讯丁金分 魏春生 2005年11月3日14时许,在马鞍山市红旗北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行人汪某在道路上行走时被一辆两轮摩托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摩托车驾驶人弃车逃逸。肇事车辆车号为皖E/05896,但悬挂的车牌却是皖E/21582。经公安机关查明,该车车主及悬挂车牌车主分别为陶某和史某。可二人均称自己的摩托车被盗,且均未向公安机关报案,其中陶某称皖E/05896号摩托车于2005年9月11日被盗,史某称皖E/21582号摩托车于2005年10月27日被盗。后公安机关认定,肇事者对该起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汪某无责任。因肇事者 没有归案,汪某亲属遂将陶某和史某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共同赔偿8万元。4月13日,在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下,二人分别赔偿受害人亲属1.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