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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部与澳门签订卫生合作协议 有效期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08:3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澳门四月十三日电(记者黄鸿斌) 澳门特区社会文化司司长办公室十三日晚上称,四月十二日下午,澳门社会文化司司长崔世安在北京与国家卫生部签订《卫生部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文化司关于卫生合作协议》。

  《协议》同意双方在卫生规划、医院管理与医疗服务、卫生法制监督、社区卫生服务、疾病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医学教育与培训、健康促进、传统医学等领域进行

合作,但不限于其他领域的合作开展。《协议》自签署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若任何一方没有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协议之意见,则自动延长五年。

  《协议》鼓励和支持两地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学院校、科研单位和医院之间在上述领域开展合作,双方可由指定机构进行具体事宜的商谈,并通过签署相关的合作实施协议,以有效落实各项合作活动及进行定期的回顾。合作的主要方式,包括:讯息交换、人员互访、学术交流与研讨、两地的医护人员培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通报和应急合作,以及内地向澳门提供技术谘询及指导、协助招聘内地医护专家来澳等。

  签署协议前,国家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与崔世安司长举行了工作会议,期间崔司长向国家卫生部介绍了澳门流感大流行预防应变统筹小组的工作进展,双方特别关注两地传染病疫情通报机制的畅顺;国家卫生部部长高强宴请崔世安司长一行,期间双方就禽流感疫情的最新发展和防疫措施交换了意见。

  当日上午九时,澳门特区卫生局瞿国英局长爲代表与国家卫生部、香港卫生署签订《卫生部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合作机制实施细则》的仪式。

  此外,三地卫生部门还详细讨论了《内地-港澳重大传染病防控联合应急演练方案(讨论稿)》,预计可于今年下半年进行演练。希望通过模拟演练,检验三地处理跨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联合行动模式、资讯交流及联防联控能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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