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交易市场规定论证会昨举行 首次尝试公众系统参与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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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10:18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陈洁娜实习生/郑佳欣)《广州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公众论证会昨日举行。论证会上,业内人士就消费争议先行赔偿的制度展开热烈讨论。这是广州行政立法首次让公众近距离参与的尝试。广州市法制办主任陈里程表示,公众参与行政立法今年拟立法予以保障,今后凡制定重大的、与市民利益相关的法规,都将考虑通过此形式让公众积极参与。 相比以往的行政立法,《规定》的制定过程有了很大突破。据介绍,此前,该《规定》草案已在市法制办的内部网上向市民征求意见,昨天通过行业协会召开公众论证会,以座谈、互动交流形式充分听取公众对《规定》草案的意见。据悉,该规定正式公布后,还将附上注释说明,以便市民理解,并设立评估制度,对实施效果进行跟踪比较。 “这是公众系统参与立法的首次尝试。”陈里程表示,公众参与行政立法,对于法规制定的质量、合法性以及有效实施作用很大,广州将探索建立一套符合广州实际的公众参与机制并将其制度化。 据透露,今年市法制办计划制订《公众参与行政立法项目规定》,将公众参与环节制度化,去掉立法浓厚的行政色彩。而今后,凡涉及重大的、与市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都强调公众参与。 在论证会上,有关“市场开办者可以建立消费争议先行赔偿制度”等问题引起与会代表热议,多位代表认为此条款不可行,建议删去。 据了解,草案规定“市场监督管理由经贸、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15个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实施”,新塘国际牛仔城的代表对此提出疑问,“出了问题,是同时要找15个职能部门还是找其中1个?” 陈里程表示,制定此条款是为了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避免监管与执法部门互相推诿,有问题可以找相关部门处理。同时,他提出将来可以考虑建立首问责任制,服务对象不管先找到哪个部门,在岗被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陈里程强调,首问责任人对市民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在自己职责范围内,都要先受理,明确相关部门后再转交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