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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出行手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10:21 华商网-华商晨报

  ■行人在横过机动车道时,必须自觉走人行横道和天桥(地下通道),不准斜穿马路;通过交通信号控制区的人行横道时,必须按信号指示通行。

  行人不准翻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或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抛物击车;不准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通行;不准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兜售物品或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非机动车应当靠右侧通行,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按规定地点停放,主次干道按停车架停放,未设停车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不得超越停车线停车或继续行驶、不得醉酒驾驶;非机动车不得加装其他动力装置上道路行驶,人力三轮车不得加装车棚。

  非机动车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左转弯时应沿路口中心或在待转区内转弯;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驾驶非机动车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不准一人同时推、骑两辆以上非机动车或两台以上车辆共载一物。特别提醒:沈阳市二环路以内禁止人力正三轮、畜力车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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