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执行上的“缺斤短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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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10:3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辛木 在首届“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未来领导人研修班”上,首任国家环保局局长、中华环保基金会理事长曲格平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环境保护取得了明显进展,但仍有很多问题,25年间,环保计划中定下的指标从未完全完成过(4月13日《新京报》)。 环境保护计划也是国民经济计划中的一部分,和其他国民经济计划一样严肃。可是,环保计划竟然在25年间从未完全完成过,实在令人惊诧。如果说有一年或者几年中没有能够完全完成指标是偶然性的话,那么连续25年从未完全完成就只能是一种必然性了。顺理成章的追问便是: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种必然性呢?要探究这个问题,我们必须首先弄明白一个概念:制度执行上的“缺斤短两”。 何谓制度执行上的“缺斤短两”?就是说,虽然我们在具体的工作中已经制定了制度,但在执行这种制度时却总是有意无意地打了折扣。制度执行上不够“分量”,就自然会使得在具体工作中缺少足够的力度,成效当然也就会差上那么一截。就拿环保工作来说吧,《环境保护法》颁布17年来,非法组织生产、严重违反环保法的大有人在,有些甚至直接就是环保官员,但很少听说有谁受到该法的制裁。如青海湟中县曾引进了国家明令禁止的严重污染项目,引资人就是该县的环保局长。试问,该环保局长难道会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进行法律上的问责吗?这样的制度执行力度,环保指标又怎能完成? 我们总是习惯说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制度建设存在着漏洞,等等。其实,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并不是缺少制度,而是缺少制度上的严格执行。写到这里,忽见同日《新京报》上报道了这样一条消息:包括中纪委和监察部在内的六部委近日对清理“红顶矿主”继续作出部署,要求有关部门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制度,坚决做好清理工作。上述六部委之所以如此强调,是因为“一些地方有所‘松劲’”。仔细体会一下便不难明白:这所谓的“松劲”,不就是制度执行上的“缺斤短两”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