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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城管打人PK交警“情绪罚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11:08 四川在线

  一群学生在步行街上派发免费健康检查卡时遭到城管制止,其中一名17岁的女学生自称挨了对方一耳光,但却被城管矢口否认,这是昨日早上发生在南坪步行街上的一幕。 目前,南坪派出所已介入调查此事。(《重庆时报》4月12日)

  城管又打人了,之所以用了“又”字,是因为城管打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对于这样的新闻,或许很多人已经厌倦了,产生了“审丑疲劳”,见怪不怪了。对于城管打人的新

闻并非公众不关心,也并非世道炎凉,人们没有了同情心,缺乏正义感,对此视而不见,充耳不闻,而是在N次之后的一种无奈,一种无声的抗议。城管是干什么的,在我看来无非就是一个城市秩序的维护者,文明的守护者,但现在情况是秩序得确是在维护,文明也在逐步推进,可这种秩序与文明的获取却是显得非常的“不和谐”,作为文明守护者的城管却变的越来越不“文明”起来,动不动就打人,从十几岁的孩子到七八十岁的老人,从城市的小商贩到天之娇子,从农民到工人,什么人都打,什么人也都敢打,似乎没有那个群体幸免于难。

  而由此,也让我联想起前几天发生在南昌一交警“情绪执法”事件,那名交警在短短五分钟时间,在1000米的非通车路段,交警不出示任何工作证件,也不管司机是否在场,一边拍摄,一边贴罚单,竟然开出16张罚单,速度之快令人咋舌。城管打人与交警“情绪执法”如出一辙,其两者的行为大同小异,只不过,一者是打人,一者是罚人,内容不同,形式一样。深究其两者的关系,其实不难看出,其两者都是一种“法即是我,我即是法”的“人治”思想,作为执法者的两者都缺乏一种法治观念,其两者的“人治”思想根深蒂固,对法律视而不见,可谓“心中无法”。法律在一些人看来就是自己的“工具”,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毫不考虑后果。

  而造成其两者敢于如此“嚣张”,其中不难看出,就是缺乏对其行为的监管,缺乏对其的惩戒,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必然导致滥用,必然导致腐败,倘若其两者的执法权力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对其行为缺乏惩戒,我想类似的事件依然会不断映入我们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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