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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200毫升血液收费220元 7项检测仅试剂就要61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12:30 南方日报

  捐出的血液需要分离检验,部分成本得由用血者承担。市血液中心负责人回应本报报道——

  每200毫升血液收费220元7项检测仅试剂就要610元

  “无偿献血基金”已不存在,献血者所得营养费由所在单位补贴

  ■《献血收支:掀起你的盖头来!》追踪

  本报关于深圳网友发帖呼吁血液中心公开财务的报道(详见本报昨日A06版《献血收支:掀起你的盖头》)引起众多市民关注。昨天,深圳市血液中心有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对无偿献血和有偿用血的相关问题作出回应。

  血价由国家统一制定

  “这就跟自来水需要经过过滤、消毒、传输,才能到达居民家中供人饮用一样,捐出来的血液不能直接输入病人体内,需要经过分离、检验等流程,期间就产生了相应费用。在国家目前还无力全部承担这些费用的情况下,这笔成本费就需要由用血者承担。”

  据市血液中心副主任朱为刚介绍,1998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深圳现行的血液成本费,是1999年广东省物价局和卫生厅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卫生部[1998]1982号文件确定的,血液中心一直严格执行。

  朱为刚表示,不管血液中心在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流程中支出多高的成本,使用多好的设备和试剂,血价是由国家统一制定的,并不存在血液中心利用无偿献血和有偿用血之间的差价“盈利”的空间。

  检测试剂费用远高于血价

  “这些年来,物价以及市民收入都在增长,但血液价格却呈下降趋势。1995年,全血的价格为328元/200毫升,那时还没有实行无偿献血,血液价格中包括了60元/100毫升的营养费。实行无偿献血后,1999年血液价格有了调整,不再包括营养费,收取的仅仅是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全血价格降低至234.6元/200毫升。2006年,国家发改委对血液收费价格进行了调整,每200毫升血液收费改为220元,近期内广东省也将对血液价格进行调整。”

  病人用血时交纳的血液成本费包含哪些内容呢?据血液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为了确保血液质量,血液中心对采集的每一份血液,都要进行7个项目的检测,分别为谷丙转氨酶(反映肝功能最灵敏指标之一)、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以及血型和血色素,而且要进行两遍检验。为了提高血液安全性、降低漏检率,除了国产试剂外,深圳血液中心还使用进口试剂,而这些试剂的费用远远高于血液价格。“例如,光艾滋病这一项,国产试剂要69元,检测两次则138元,如果是进口试剂,价格就更高。”

  所有的检测费用加在一起有多高?“这个不需要我们多说,你们可以直接去医院门诊进行调查,看看做满7个项目的检测,需要多少钱。”朱为刚表示,几年前他们曾经做过粗略估算,做完7项检查,光试剂就需要花610元。即使血站进行检验的批量比较大,可以降低成本,但怎么也降不到用血的价格水平。

  中间差价由政府拨款补齐

  除此之外,血站所进行的无偿献血工作以及血液的采集、成分分离、包装、储存、运输等工作,均需要相应费用。“血液中心为了市民安全用血,做了很多市民看不见的工作,一些经常跟血站接触的老献血者就比较清楚。”

  另外,原来的血站都是等着献血者主动上门,开展无偿献血后,血液中心得积极动员公民献血,因此,人力、物力都相应增加,单位面积从原来400多平方米变成六千多平方米,人员也从30人增至现在的100多人,还未包括下面的献血点。

  血价并不高,而血液的成本费用却如此高昂,那么中间的差价怎么办?“这就需要政府的拨款。”朱为刚表示,《献血法》规定,血站不能买卖血液,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政府的财政支持,没有一家血站能够维持下去,因此可以说,实行无偿献血以来,虽然血液质量提高了,但相应的成本也增加了,政府负担也比以前更重了。

  深圳临床用血费用较低

  “血液中心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由政府全额拨款。”朱为刚告诉记者,深圳自1993年开始推行无偿献血,1995年9月15日市人大颁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及血液管理条例》是内地有关无偿献血的首部立法,比1998年10月1日国家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早了3年。

  1995年颁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及血液管理条例》中规定:“市献血办每半年向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一次无偿献血基金使用情况,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每年向社会公众公布一次无偿献血基金收支情况。”朱为刚表示,自从1998年《献血法》颁布实施后,“无偿献血基金”已经不复存在。

  “事实上,深圳市民临床用血的费用在全国而言是比较低的。有些城市,公民如果没有献过血,用血的时候,除了交纳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外,还需要支付用血保证金,即血互助金临床用血,但深圳并没有。”

  “我们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无偿献血事业,血液中心也不可能存在通过买卖血液牟取利益的问题,否则怎么会有一批又一批的志愿者加入,长期为无偿献血服务呢?”朱为刚表示,不管是网友“大山猫”还是任何市民,如果对无偿献血有任何疑问,都可以亲自到血液中心来进行了解,他们将很乐意进行解答。

  本报记者何莎佘锦

  血液中心答“大山猫”疑问

  “我们不存在卖血盈利问题”

  问:我们不知道血液中心每年采了多少血。

  答血液中心每年采血13-14吨。

  问:我们不知道这些血液每年卖了多少钱。

  答首先想明确的是,血站不允许买卖血液,因此不存在卖钱的问题。其次,血液中心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没有一分钱的乱收费。血液供应医院收取一定的成本费用,具体多少可以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算出来。我们保证专款专用,从领导到员工,这方面的意识都很明确,绝对不能侵害献血者的利益。如果拿这笔钱为职工谋福利,说得难听点,那就是吸人血。

  问:我们不知道血液中心是靠财政拨款,还是靠我们的血液养活。

  答血液中心是公益性事业单位,由政府全额拨款,不存在通过买卖血液谋取利益的问题。

  问:我们不知道血站的哪些成本由财政支付,哪些成本要由卖血所得支付。

  答所有成本均由财政支付。

  问:我们不知道血液中心的员工收入当中,哪部分由财政支付,哪部分由卖血所得支付。

  答员工收入都是由财政支出。

  问:我们不知道每年有多少献血者无偿用了血。

  答从1995年至2005年12月,深圳为无偿献血者及其相关亲属报销血费124万元。

  问:我们不知道血液中心的资金节余哪里去了。

  答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的费用远远高于血液的价格,因此不存在所谓的“资金结余”。

  问:血液中心是否可以公开账目?

  答血液中心的账目问题不仅是“大山猫”网友关注的,事实上,政府和人大也十分关注。每年审计、物价等有关部门都会来了解我们的账目,我们也每个月向卫生局汇报,卫生局则每年对我们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市计委和人大也对我们的账目进行过地毯式检查,结果都是没有问题。

  至于公布公开账目,那不是我们能决定的,我们没有这个权力。

  记者手记

  因为关爱,所以质疑

  吕冰冰

  在深圳做了12年记者,这个全国文明城市有两个现象总是能触动我。其中一个就是无偿献血。

  1995年9月15日,深圳市颁布内地第一部有关无偿献血的地方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及血液管理条例》,当年全市有6202人无偿献血,为临床医疗提供了18%的用血。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施行时,深圳的无偿献血已能100%满足临床医疗用血。

  挽起袖子登上采血车的市民中,有“政府机关干部、公司老板、职员、自由职业者、业务员、打工青年,甚至还有一位女青年是一名保姆……”(新华网深圳2004年6月14日电《深圳市民踊跃无偿献血》)深圳人的血,很热。就在今年3月,深圳的O型血和AB型血库存量不足,经媒体呼吁后,热心市民不顾刮风下雨,踊跃到采血点捐血,很快就补足了“库存”。

  如果,这些人因为不了解《献血法》,而对血液中心的运作产生一些疑问,希望能够得到解释,于法于理都是站得住脚的。心怀疑虑的网民“大山猫”的发帖,在一个多星期里,引来网友的十几页跟帖,这充分说明了,关注这个问题并心存疑虑的,不是个别人。

  但疑虑不是否定,发帖者本人就是一个无偿献血的积极响应者,因为热爱,所以质疑,希望这项事业能经得起这样的质疑。因为“真正能让人们把无偿献血当作终生义务的杠杆机制,不是无偿用血的回报,而是管理部门对献血者爱心的尊重与呵护。”作为一个关注无偿献血的新闻人,我也有类似的疑虑。

  与血液中心负责人的对话,起码解开了我的一个疑虑:原来不仅是深圳,全国的血液成本里都没有“营养费”这个部分,献血后领到的营养费是由献血者所在单位补贴的。1998年国家正式实施《献血法》之后,没有人可以买卖血液,采集血液都是无偿的,换言之,国家制定的全国统一血价里,不含“营养费”成本。

  用深圳血液中心有关人士的话说,从采集到的血到“真正合格可用的血”,中间要经历的采集、保存、检测等环节,这是后来血价的“成本”所在,而深圳目前的真实“成本”要远远高于国家的统一价格,这中间的差价由政府补贴。血液中心作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人头费和办公费都是财政全额拨款,与血无关。

  这样的沟通难能可贵,毕竟无偿献血给深圳带来的精神感召力和道德凝聚力,是难以用数字来评估的。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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