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罚款漏交近10年,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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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13:39 海峡网-厦门晚报 |
市民建议人性化处理,市公安局负责人表示正在研究措施 本报讯(记者 杜世成)市民吴先生1997年摩托车违章了一次,但摩托车很快就卖掉了,近10年来他几乎忘了还有100元罚款的事,现在当他知道滞纳金已经累积到3000多元时,几乎懵了。昨天是市公安局局长邵华接听市长专线,吴先生打进电话向邵华诉说苦衷。 吴先生说,当时摩托车很快就卖掉了,驾驶证也作废,便没有去缴交罚款。2002年到交警部门查询,也没有查到记录,便认为罚款记录已销掉。后来通过媒体的报道才知道交警部门并没有注销这笔罚款,而且还交滞纳金,让他直冒凉汗。 他建议说,罚款所产生的滞纳金数额太大了,交警部门能否作人性化处理,比如外地交警部门就规定滞纳金最多累积三个月。他还说,能否多为百姓考虑考虑,当当事人长时间没来交罚款时,能否作个提醒或告知。 邵华说,对于滞纳金,大部分人还是比较自觉地缴交,有一小部分人可能因为不知道或忘记了而没有缴交。违章罚款是按交通法规执行的,交警应该按法律去做。目前,交警部门正采取措施,研究如何让这部分没有及时缴交处罚金的车主及时缴纳,减小损失。 他告诉吴先生,外地虽然有“累积三个月”的滞纳金管理规定,但同时驾驶者的权利会被取消。 >>>链接:多沟通 更细致 勤提醒 (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