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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家长杀校长”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17:19 新华网

  新华网温州4月14日电(记者沈锡权、汪林义)轰动一时的温州灵昆中学校长家访被杀案14日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没有当场作出判决。

  38岁的被告人郑缘波是龙湾区灵昆镇上岩头村人。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11月11日下午3时许,被告人郑缘波因其儿子小郑在校被打之事,与到其家里的灵昆中学校长黄玉生商讨此事时发生争吵。被告人郑缘波用家中的电线缠住黄玉生的脖子,使其不能逃脱,后又用

菜刀砍黄玉生的脖子,致其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黄玉生系颈部遭锐(砍)器他伤致右颈动脉离断,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郑缘波在法庭上承认公诉机关的指控属实,但辨称15岁的儿子小郑因在课堂吵闹等原因被黄玉生打了头部。事发当日下午,黄玉生到郑缘波家称从未打过小郑,双方遂起争执,郑缘波恼羞成怒下才一时冲动杀害了他。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郑缘波因琐事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致人死亡,其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庭经半天时间审理,决定择日宣判此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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