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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项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22:09 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4月14日电(记者许雪毅)给予万元奖励、实行定向招生、培养教育硕士,记者14日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福建将采取3项措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

  福建省教育厅日前出台《关于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将实施“高校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到经济欠发达县任教奖励计划”,每年从福建省内高校选派400名左右师范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到经济欠发达县(市)学校任教,服务期5年,每人每年奖励人

民币2千元,5年共计1万元。福建省教育厅同时要求各县(市、区)给予相关配套资金,这样任教者所得奖励可能超过1万元。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福建省还将实施“农村师资定向招生计划”,每年从福建省高校招生计划中统筹一定名额,用于面向边远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为农村中小学培养师资,定向生培养费由定向生所在地县(市、区)政府负担。

  另外,福建将实施“为农村中小学培养教育硕士师资计划”,每年争取一批研究生国家统招计划,采取推荐免试、免缴学费、带薪学习等鼓励办法,从福建省内高校吸引一批应届毕业生到农村任教并在岗完成教育硕士学业,重点提高福建省经济欠发达县师资水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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