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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单位首获资产补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02:17 京华时报

  石景山一项目率先实施“留资产安置”运作模式

  本报讯(记者侯艳)昨天,本市首个按照“留资产”模式运作的土地储备项目———石景山区金鼎商贸区项目正式投标。与以往被征地单位只能获得货币补偿不同,金鼎商贸区项目的被征地单位将在本市率先得到资产补偿———2万平方米的商业建筑面积。此外,石景山区区政府还要从该项目的增值收益中拿出15%,返还给被征地单位。

  据市国土资源局石景山分局局长王宏胜介绍,金鼎商贸区项目位于石景山区杨庄,将征用北京华美宏信商贸有限公司(原八角农工商联合公司)55323平方米的农村集体土地。为保证这些土地被征用后该地区居民生活水平不下降,市国土资源局石景山分局推出了“留地与留资产安置”及“土地增值收益返还”等措施。金鼎商贸区项目是石景山区乃至本市按照以上措施运作的首个项目。该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在项目建成后,中标人须无偿向北京华美宏信商贸有限公司提供2万平方米的商业建筑面积,并保证楼层、房间相对集中,能满足供电、供水等要求。此外,该项目返还给区政府的增值收益(最终中标价高出标底价部分)中,还要拿出15%返还给北京华美宏信商贸有限公司。

  王宏胜告诉记者,“留地与留资产安置”措施充分考虑到了土地开发过程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问题,它可以为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一个发展的空间和基础,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借助开发商的总体设计来发展自己。2万平方米的商业建筑面积补偿标准不是随意提出的,而是综合考虑了被征地单位本身的发展状况和职工情况。

  北京华美宏信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张铁军对2万平方米的商业建筑面积补偿很满意,“解决了我们的后顾之忧,让农民有了饭吃,有了工作出路。”为实现这2万平方米商业建筑的应有价值,他们打算委托开发商对其进行管理或面向社会招租。

  昨天,共有4家单位对该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方之一北京实兴腾飞置业发展公司的总工程师崔兰表示,这种项目操作模式他们也是第一次遇到,它可以减少中标单位的前期资金投入,是一种不错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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