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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受贿各6万元 仙桃一“局座”被判刑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05:14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江汉 通讯员 陈方荣 饶益)11日,因贪污、受贿各6万元,仙桃市医疗保险局原局长张某被该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

  2005年初,张某从仙桃市贸易局局长调任仙桃市医保局局长。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8月至2003年10月间,张某利用其担任贸易局局长的职务之便,与该局财务科科长王某(另案处理)合谋,趁下属单位改制之机,采取收入不上账等手段,先后两次贪污公款9.97万元

,张某分得6万余元。

  2002年4月至2003年1月间,张某利用担任贸易局局长的职务之便,趁该局下属单位国营商业食品厂的部分土地对外联合开发之机,收受廖某现金1万元;2004年4月至8月间,张某收受该市某服装公司经理金某贿赂5万元,后为金某在少交该局某下属单位佣金方面谋取了利益。

  鉴于张某有自首情节,且退出了全部赃款,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4年,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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