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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07:25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4月14日讯(记者 朱定 通讯员 邓资益宋智慧)记者今天从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第十四次全委会上获悉,我省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十一五”期间,全省各市州都将建立一所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

  据省民政厅负责人介绍,目前,长沙、郴州、怀化三市均已建立了专门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临时庇护的救助保护中心。从2003年8月至今,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对

2.4万名流浪未成年人实施了临时性救助保护,并对328人进行了技能培训,为1167人提供了医疗救治服务,对近两万人进行了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治。

  据悉,“十一五”期间,我省将通过建立一批适应流浪未成年人工作需要的现代化设施,彻底改变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数量少、设施陈旧落后、区位设置不合理的状况,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集救助、保护、教育、救治和安置于一体的救助保护设施。与此同时,将加强对相关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普及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等学科的基础知识;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制度,聘用专业社会工作者,设立社工工作站,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咨询、行为矫治等专业服务;聘请专业人员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并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通过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构架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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