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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主被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07:5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嘉积4月14日电(记者 唐海珍 通讯员 张磊)经过琼海潭门边防派出所干警的认真调查,昨天被该所救回的琼乐东16047号渔船船主因未经许可私自载运人员出海,出海船只又属“三无”船只,按照相关规定,该所对船主给予行政拘留15天以及1500元罚款的处罚。

  4月13日,在海上遇险6天6夜的琼乐东16047号渔船上的3名船员及1名随船人员被救回后带到了潭门边防派出所(本报今天做了报道)。经调查了解,4月4日,琼乐东16047号渔

船船主刘建发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在三亚市某潜水俱乐部从事潜水员培训工作的饶某。饶某称有朋友想去西沙旅游,但由于时间关系,不能乘坐榆林基地的货船,所以想租刘的船前往西沙,并与刘谈好了租用的时间和价钱。4月7日下午4时30分,该渔船以到西沙生产作业为由在三亚港报关出海后,随船带上了饶某、陆某等5人出海。

  船主刘建发未经许可,私自载运非出海人员出海, 根据有关规定,处500元罚款;随船人员饶某未申领《出海船民证》擅自出海,处500元罚款。

  此外,据查实琼乐东16047号船为“三无”船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该船船主刘建发行政拘留15天,并处1000元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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