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名违禁民警被集中诫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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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07:50 潇湘晨报 |
4月7日,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违反“五条禁令”人员诫勉谈话会议,全省共有13名市、县公安局局长、10名警种部门负责人和28名因违禁受到处分的民警受到诫勉谈话。 公安部“五条禁令”颁布实施以来,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满意率不断提高。4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共发生了91起违反“五条禁令”行为。会上,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励明安、唐中元分别对违禁人员及其所在单位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就湖南进一步贯彻落实 “五条禁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省公安厅党委明确,今后凡发生领导干部违反“五条禁令”的,一律先免职再处分;凡领导干部放纵民警违禁行为发生的,一律从严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本报记者伍俊实习生曾楚禹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