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锹拦车,丧命锹下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08:24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金陵晚报报道】 去年6月22日上午,一个工程队正在仙林大学城文澜路边施工,旁边没设什么警示标志,陈招财奉命站在路边“指挥”过往车辆。突然,一辆俗称“红旋风”的高大工程车由北向南驶来,陈招财上前几步,挥动手中的铁锹,想引起司机注意将车拦住。 怎奈车头高大,坐在驾驶室里的司机根本没有看到他。工程车继续前行,撞到了铁锹,铁锹反弹击中陈招财的脑袋,陈招财招架不住仰面跌倒,后脑重重地撞在地上,重伤不 治死在医院,留下一个年仅12岁的养子无人照料。事发后,交警部门经过仔细的痕迹比对,依然不能确定货车与陈招财的身体有无直接接触,事故事实也无法查证。 不久,陈招财的哥哥以其养子的名义来到南京栖霞法院,要求肇事车主和保险公司赔偿损失。车主和保险公司觉得冤枉,认为陈招财不是被车撞死的,而是被自己手中的铁锹“撞死”的,不属于交通事故。 但法院审理后认为,货车虽未直接撞到陈招财,但陈是被货车撞到的铁锹击中头部的,司机的驾车行为和陈招财的死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仍属于交通事故。据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三责险范围内赔偿死者家属20万元,司机、车主再赔6万余元。诗语曹鑫毛蕾(编辑暴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