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一审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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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08:27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 4月14日上午,桐梓县人民法院对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令狐荣国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令狐荣国开办非法煤矿,造成4死2伤的重大伤亡事故,尽管其也是事故中的伤者,但依然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法院审理查明,以令狐荣国为负责人的桐梓县花秋镇青山大会战煤矿始建于1997年,原有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到2002年11月。后因需换照、煤炭行业实施“关井压产”、令狐 荣国与另外一个矿发生矿权争议等原因,大会战煤矿未能获取相关的证照手续,属非法煤矿。但令狐荣国不顾有关管理部门的多次停止作业通知,对该矿时有违法开采。2005年1月3日,令狐荣国在无瓦检员、无安全员、安全检测设备不完备的情况下,随工人下井作业,当日20时许该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下井工人余光林等4人死亡,令狐荣国与另外一人受伤的重大伤亡事故。法院审理认为,令狐荣国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进行非法开采,且在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没有特种资格作业人员的情况下,多次无视监管部门管理强行开采,造成4人死亡的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后也未进行赔偿,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应属犯罪情节特别恶劣,遂判处令狐荣国有期徒刑3年。 作者:李云超 金晶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