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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交警让学生喜乘“放心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08:52 淄博新闻网

  编者按: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高青交警大队把校车管理列入今年“基层基础年”活动的重点,探索出了校车管理的新办法,有效保障学生的乘车安全。他们的这一做法值得全市公安交警系统学习。

  近年来,随着高青县接送学生上放学的校车越来越多,如何加强校车管理,保障学生交通安全成为高青交警大队工作的重点,对此,高青交警大队积极探索校车管理办法,拿

出专门警力深入学校调研,并通过摸排接送学生车辆、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等形式查找问题存在原因和解决办法,在取得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后,制定了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有效减少了辖区中小学校非法校车的运营。

  近年来,高青交警大队把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作为工作重点常抓不懈,但是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许多学校增设了接送学生上放学的校车,这些校车的安全性能和驾驶员素质参差不齐,且车辆运营和线路为自发形成,处于无人管理、无序竞争状态,超员超载、抢拉学生、违规行驶现象时有发生,为学生的交通安全埋下了事故隐患。针对这一违法现象,高青交警大队多次组织警力对非法车辆进行查扣,并督促教育部门与辖区学校签订责任状,严禁学校租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通过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未从根本上根除这一现象,车主发现执勤民警后回头跑,或往田间小路跑,致使险象环生。对此,高青交警大队认识到,只“堵”不“疏”不是解决非法营运校车的办法。抱着对政府解忧,为家长解难,确保学生交通安全的决心,高青交警大队经过走访、调研后,撰写了《高青县非法校车接送学生情况调查报告》送到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案头。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高青县组成了政府牵头,交警、教育、安检、交通、公路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机构,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收到了明显成效。

  实行运营准入制,杜绝非法车辆上路。大队对学校的分布、需要接送学生的分布、接送车辆运营网络分布及现有车辆的数量和状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了20辆校车和行车线路,并对运营车辆进行检验,对达到安全要求的车辆给予登记造册,对驾驶人资格进行审核,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交通安全办公室核发准运标志牌,喷涂统一标志色,并在大队及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建立了准入和淘汰制度。

  政府补贴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保障车主经济利益。对车辆运营从业者,各种管理费、车船使用税、车辆年审检验费、养路费采用先交后补的方式,由运营从业者先交纳,再由政府按交纳数额进行补贴。校车收费由教育主管部门代收取,实行月票制,收费标准实行听证与市场相结合的方式运作,运营车辆按线营运,校车要根据大队和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路线运营。为平衡从业者效益,运营路线实行一月一调。

  实行户籍式管理,及时掌握车辆情况。大队对校车采取严格的户籍管理措施,并对车辆的驾驶人也同时进行户籍化管理,做到对校车情况及驾驶人情况一清二楚,对车辆更换和驾驶人更换能及时了解。

  全程跟踪管理,保障车主合法权益。在每个交警中队建立记录辖区内校车号牌、上放学时间、运营时间、乘座学生人数信息的登记本。执勤民警根据这些信息,结合每辆校车的行驶时间、路段交通情况进行合理布置警力,实行有针对性的管理,对运营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接送学生的“黑车”进行查纠、取缔。同时,大队还将从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中聘请部分信息联络员,以便及时获取运营车辆的信息,做到对他们的有效管理。校车由学校统一管理,每天定点从学校出发到各个村庄接送学生,跟车教师负责监督车辆的超员超载、快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和学生的上下车安全,校车定村定车站,保障了学生的交通安全,解决了家长们的后顾之忧。 (罗苓秋 张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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