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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我就是法院”,法律的公平和公正何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08:52 四川新闻网

  《华夏时报》消息,受天津市11名拆迁纠纷案当事人的委托,北京律师王令于3月28日下午与他的当事人一道前往天津市某区人民法院办理立案手续时,由于法院拒不立案,王令要求见法院院长。却遭到了该院行政庭庭长王某的殴打。当王令问及王某“那请问一下你是什么身份,能不能代表法院”时,王某告诉王令说:“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我说不立案,就是不立案。”

  “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我说不立案,就是不立案”这样的话从一个法院的中层领导的口中说出来,实在让人吃惊不小。或许事后这位庭长,或者这个法院的领导会对这一说法做出种种辩解,最有可能的辩解可能是在被当事人激怒了的情况下随口说的,只是为了防击对方,并没有考虑用语的不妥。就如某地的一位交警在执勤时大贴罚款单一样,事后该单位领导为这位“滥下罚单”的交警辩解时说,是因为这个交警的心情不好,在与妻子闹矛盾。但无论如何辩解,很难掩盖一些法院的法官们的脑海中根深蒂固的“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的潜意识和特权思想。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法院和法官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现。从社会和公民来说,他们希望法院和法官这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真能像他们肩上扛的天平一样公正公平。然而,近年来,“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这样的事在一些法院还是时有出现。人们注意到,这种现象的出现,至少有两种因素在起作用:一是一些法官本身就是腐败分子,已经成了金钱的俘虏,办案子就是办金钱案、关系案,没有是非标准,不管法律规定,全凭金钱和关系。二是一些法官特权思想严重,把自己等同于法院和法律。对于案件的当事人缺少服务意识,把当事人到法院来诉讼当成了是来求法官办事。既然是来求法官办事,就得对法官言听计从,就不能对法官说“不”字,否则就会落得个王令一样的下场。前不久,一名湖北在天津打工的民工,花了十年时间讨要工钱,结果在法院里打赢了官司,但法院就是久拖不执行。这名民工找到法院时,就遇到了法官的刁难。法官还告诉这名讨薪的民工,你是在找法院办事。言下之意:你放老实点,否则,我拖死你!

  对于能够喊出“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这样的法官,先不说他们的业务素质如何,单就这样的思想素质,就不可能在办案中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即便是这些人的业务素质都很高,但脑子里有着“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这样的意识在起作用,同样也不可能在办案中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

  很显然,在“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的后面还隐藏着一句话,那就是,“我就是法律”——这样的潜意识又远比“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的危害性还大。正由于此,也就不可避免地在一些法院和法官中产生办案不公及腐败问题。君不见,在我们的一些法院里,法院(其实就是法官)想立案就立案,案子立了之后想什么时候开庭审理就什么时候开庭审理,开了庭了,想什么时候下判决就什么时候下判决;时下很多案子长期得不到执行,毫无疑问的是,其中不少就是法院、法官“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我就是法律”造成的。在一些法官的办案活动中,全然没有了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全成了法官个人行为——“我就是法律”在一些法官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让案件当事人不寒而栗。我们不少的公民为什么不想、不敢到法院去打官司,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力,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在于他们害怕法院的法官以“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我就是法律”来办案。

  法律是神圣的,法院是这种神圣的殿堂,法官是这种神圣的执行者和捍卫者。我们法院这个神圣的殿堂里要有一支正义的执行者和捍卫者,而不是把自己变成了法院和法律的化身而凌驾于法院和法律之上。只有这样,我们的公民和社会才会多些更多些公平和正义,法律才会更加张显它的威性和尊严!(作者:易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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