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典”违反广告法将被处罚金8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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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09:59 武汉晚报 |
据京华时报报道 日前,中消协副秘书长董京生就欧典事件表态,他表示,欧典公司2004年发给分销商的宣传页中消协当时没有发现,存在失察。据透露,工商部门对欧典的处罚基本已经确定,罚金在800万元上下。处罚的理由不是之前风传的商业欺诈或虚假宣传,而是违反广告法的规定,发布违法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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