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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力医院被个人承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10:03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昨天,本报报道了南京溧水县东屏镇群力医院只有一个注册护士的消息。记者调查发现,该院名义上是溧水县卫生局所属的公立医院,但是该院实际上被一纸《经营承包合同》承包给了群力医院的外科医生徐友志。

  据了解,溧水县东屏镇群力卫生院的院长和法人代表名叫程年松,副院长名叫许建民。程年松同时还担任着其他职务,其去年底已经被免去该院院长职务。事实上,这两个人

根本无权过问医院的管理情况。因为早在2004年12月28日,溧水县东屏镇群力卫生院就被该院外科医生徐友志个人承包了。当时,程年松作为医院法人代表在《经营承包合同》上签了字。江苏南京恒力律师事务所做了合同见证。在这份合同上,其第二十五条写明“本合同暂定三年,自2004年12月28日起,至2007年12月27日止。”医院被徐友志承包以后,徐友志就和原东屏镇群力卫生院院长韩顺松,以及一名医生戴敏伟,负责进行所有的外科手术。B超也多由韩顺松来进行。徐友志承包医院以后,让原来做乡村医生的妻子韩燕也到医院来做护士。韩顺松是徐友志的岳父,也就是韩燕的父亲。其他几个没有执业资格的护士也是徐友志聘来的。因为没有执业资格,只当临时工使用,用工成本自然降了下来。但正是这些没有资质的人,却堂而皇之地参加医院的医疗工作。

  记者在由群力医院和徐友志签订于2004年12月28日的《经营承包合同》上看到,其第一条:“甲方只转让群力医院(不包括爱民保健所)经营权给乙方承包经营,群力医院及其人员的性质不变。”第四条“甲方应积极配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部门规范辖区内医药市场,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第十五条“乙方每年上缴给甲方承包费62000元……”

  其二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主管局备留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记者问溧水县卫生局办公室陈副主任:“那你知道东屏镇群力卫生院被承包的事情吗?”陈副主任说:“听说了,好像东屏镇群力卫生院进行了一次内部经营运行形式的改革。我也不是很清楚。”

  据了解,省市卫生部门早就有规定,医院内部不允许设置“院中院”,不允许将“科室承包或转包”,更不允许将医院整体承包给个人。武晓宇史书清(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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