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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离公众利益的改革会危及社会稳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10:17 新华网

  亦菲

  据新华网报道,法国参议院13日以158票赞成、123票反对通过了一项旨在帮助青年人就业的新法案,以取代在法国引发大规模抗议浪潮的“首次雇佣合同”法案。 这样,展现在公众面前的是,法国政府原先决定并被法国总统宣布生效的“首次雇佣合同”被“封杀”了。

  值得注意的是,原先的那个“首次雇佣合同”法案从法国总统3月31日宣布正式生效到4月13日法国参议院通过法律程序将其“扼杀”时止,前后不到半个月时间,这是法国高层与议会被日益严重的抗议浪潮困扰逼迫的结果。从法国政府今年初传出要出台“首次雇佣合同法”法案那阵起,法国社会就孕育着不安,尤其是法国总统于3月31日宣布“首次雇佣合同”法案正式生效后,来自法国的学生及工人群众抗议浪潮此起彼落。参加抗议人数高达300多万人,罢工又严重影响全国公共交通、学校正常教学和当地居民的生活。在罢工的地方还不时夹杂着种种磨擦。这种引发社会动摇的状况是法国高层所不愿见到的。事情的起因在于出台那个有“企业在雇佣年龄不满26岁的员工,可以在头两年随意解雇他们,而不需要任何理由”条款的“首次雇佣合同”法案。对这个法案,法国学生和工会组织与政府有不同的解读。前者认为是,此法案令青年学生工作生活没有安全感,只照顾企业老板的利益,损害了青年员工的权益并违反现行劳工法;后者认为是一项解决法国高达9.6%失业率的改革。

  显然,当一项政策没有被大多数群众接受而政府又急于推行,就会应验那句哲言:欲速则不达。后来,连主导出台这个“首次雇佣合同”法案的总理德维尔潘也公开承认“操之过急”,主动表示愿意修改甚至“收回成命”。其实,细细品嚼那个备受争议的“首次雇佣合同”,青年学生、工人群众的反感也并非没有理由。据法国现行劳工法规定,企业解雇签约员工“需在事前正式通知本人并说明解雇理由,没有正当理由不得随意解雇员工”。这样,工人工作就有较强的安全感,对企业老板在用工方面也有一定的制约。而一旦实施“首次雇佣合同”,那么,对于26岁以下的青年工人而言,就面临着随时被老板“炒鱿鱼”的可能,而这种“炒鱿鱼”可以不受任何制约,轻轻松松地进行。

  两种用工制度相比,哪个对公众利益有助,哪个对公众利益有害,是不言而喻的。改革措施的出台,不能不顾及公众的利益。只有事尊重公众利益,改革才能得到大多数人的赞同,改革才有可能稳步推进;相反,不顾公众利益,只求速度,只看到政府的经济收益,那么,必然事与愿违,改革会遭遇巨大的阻力甚至夭折。可以说,没有大多数人赞成拥护的改革必然会引发社会不稳定,也难以取得预想的效果。

  同样值得关注的是,法国在“扼杀”“首次雇佣合同”的同时,顺乘公众的愿望,出台了一项“帮助青年人就业”的法案,以财政补贴企业的办法刺激企业广招26岁以下的青年,既照顾到企业利益,更照顾到就业青年利益,这样就为解决法国就业之困提供了新的思路。从反馈信息看,法国各界对新法规表示欢迎,“首次雇佣合同”法案风波逐步平息。

  改革和发展是时下世界各国具有共性的话题。法国的这次风波表明:改革要注重公众利益,才能稳妥推进,才能最终成功。这对于正处于改革攻坚阶段的中国,应该会有参考的价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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