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产品将禁止标注治疗、保健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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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11:24 新闻晨报 |
晨报记者朱国荣报道上海市卫生监督所昨天发布消费警示:卫生部制定的《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将于5月1日起施行,要求消毒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所标注的内容应当真实,不得虚假夸大、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效果,明令禁止某些可能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的功能宣传。 该规范适用于在国内生产、经营或使用的进口和国产消毒剂、消毒器械(含生物指 示物、化学指示物及灭菌物品包装物)和卫生用品。如卫生巾禁止标注消毒、灭菌、杀菌、除菌、药物、保健、除湿、润燥、止痒、抗炎、消炎、杀精子、避孕等;抗(抑)菌洗剂禁止标注高效、无毒、消毒、灭菌、除菌、抗炎、消炎、治疗疾病、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预防性病、杀精子、避孕,及抗生素、激素等禁用成分的内容;消毒剂禁止标注广谱、速效、无毒、抗炎、消炎、治疗疾病、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预防性病、杀精子、避孕,及抗生素、激素等禁用成分内容。 据透露,上海市卫生监督所在消毒产品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有部分企业,尤其是抗(抑)菌洗剂生产企业,一味追求经济利益,在产品的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识上大做文章,采用与药品广告宣传类似的用语,甚至标注防治疾病名称、适应症状等,明示或暗示治疗效果,误导消费者。 从5月1日起,消费者如果发现市场上有销售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要求的消毒产品,可向卫生监督机构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