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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者可申报技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11:26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王道斌通讯员李宗国)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劳动保障局获悉,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相应名次选手、拥有本专业(职业)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专利、技术革新等类人员可申报技师资格。

  持证工作满2年可申报

  据了解,这个变化是该局即将公布的技师、高级技师考评条件新规所作出的较大调整,并对入门条件予以进一步放宽。

  据介绍,计划出台的新规首先在技师报考条件方面给予了放宽。原来持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满5年以上方可申请报考的规定,被持《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即可申请报考的新规定替代。而根据现规定,高级技工学校高级班、高等职业院校或普通高等大专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也可取得报考资格。

  此外,还具体对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报考技师资格的条件作出了调整规定,明确了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相应名次的选手、拥有本专业(职业)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专利、技术革新等类人员报考技师资格作出了具体规定。

  报考高师年限减少1年

  而在高级技师报考条件方面,原“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满3年以上者”的规定,也相应调整为“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者”即可报考;另外,还就已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已取得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申请报考高级技师的入门条件一一作出了明确规定。

  据悉,根据此次调整布置,今后该局不再如往年一样每年制订和公布一次当年的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方案,对于当年开考的职业(工种)名称等具体技术性指导和调整工作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具体行文安排。该中心已根据此要求提出了即将于近日准备公布的今年技师社会化考评51个职业(工种)名称和16个高级技师职业(工种)名称(企业或个人可前往东华南路148号劳动就业大厦705室或致电83800667、8381996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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