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下月起取消电视剧题材审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6日04:38 重庆时报

  国家广电总局昨日正式对外公布:从5月1日开始取消实行了5年的电视剧题材立项审批制度,实行更加符合文化市场运行规律的“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暂行办法”。

  原来电视剧拍摄的题材申报为每季度一次,选题保留周期为两年,主管部门要对题材内容进行审查。而新办法取消了题材审批程序,对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实行了电子政务“月报制”和“公示制”。每月广电总局对电视剧拍摄剧目通过国家广电总局政府网站对外公

布。

  国家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司长李京盛称,像动画片,重大历史题材,中外合拍剧,这些还是要按照原来的办法进行管理。宗欣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