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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如何更好地吸引投资者进入京沪高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6日06:00 光明网
周民良

  由于融资方式的多元化,京沪高铁的管理制度需要规范化,必须形成完善的公司章程、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财产与收益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制度、自由进入与退出制度、同股同权同利制度等等,以维护和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运营过程中生成一些预料不到的投资风险,或者在公司运营和利益分配中设置许多影响投资者获利的潜规则,都极可能打击投资者的积极性。京沪高铁是否能一开始在管理

规则上就规避类似问题,依法保障投资者的经济利益,将成为是否能实现市场化融资目标的关键。

  日前,铁道部对外宣布,京沪高速铁路将于年内开工,2010年投入运营。其中引人注目的是铁道部宣布京沪高铁建设资金将按照“积极探索市场化融资方式,吸纳民间资本、法人资本及国外投资,构建多元投资主体,拓展多种投资渠道”的融资方式进行。(4月4日《新京报》)

  京沪高铁具有多元融资的现实基础

  2005年,国家出台了在铁路建设上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的政策,京沪高铁的融资,可以视为这一政策在具体建设实践上的延伸。实际上,这一线路也具有多元融资的现实基础:京沪高速的建设成本为1300亿~1400亿元左右,相当于目前全国铁路建设两年多的投资,难以完全由国家投资来完成;沿途经过三大直辖市和济南、南京等省会城市,都是经济相对发达的人口密集区域,有充足的客源作保障,对投资者具有吸引力;京沪高铁的多元化融资符合体制改革的要求。

  在国际上,高速铁路具有运能大、速度快、准点性强、安全性好、能耗低、污染轻、占地少、效益高等特点,投资高速铁路可以获取较好的商业回报,这也是近年来高速铁路逐步在许多国家普及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是,根据现在披露的相关信息,考虑我国目前铁路部门的改革现状,要吸引投资者进入京沪高铁,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

  高铁的市场定位和竞争态势需要进一步明析

  由于高铁的安全性、相对低的票价、综合运输时间接近等因素,高铁将直接对民航的运输方式构成有效竞争,从而吸引到相当部分的旅客。但是,铁路旅客是否会因为高铁的建成受到分流,则缺乏权威解释。高铁建成后,由于其资产专用性,无疑将成为一条客运专线,现有的京沪线是否继续有客运存在,则还不明朗,有关方面释放出的信息也易致人混淆。有人认为京沪高铁将改变目前京沪线客货混运的状况,也有人认为现有的京沪线将成为货运主线。如果前一种概念成立,现有的京沪线应该成为货运专线;如果京沪线是货运主线的话,说明还有一部分旅客将继续乘坐现有的京沪列车通行,难免会有部分客运经京沪线分流,在淡季会尤其明显。另外值得关注的是,京沪高铁在建成后是否有相对独立的定价权。如果没有独立的定价权而票价又过高,可能会使一部分对票价变动敏感的旅客转乘长途客车。当然,由于沿线经济繁荣,城镇众多,人员流动性强,京沪高铁的客源和赢利应该是有保障的,但是对于投资者来说,仍然需要对所投资产品的市场定位和竞争态势做更多的了解。

  按照有关方面的说明,将组建京沪高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这一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这就意味着,京沪高铁将实行网运合一的模式。但吸引投资者注意的一项说明是,“具有与时速200公里既有铁路兼容的优势,时速不小于200公里列车可以在京沪高速铁路上运行”。作为投资者的理解似乎应该是,如果京沪高铁的运行密度不高,还可以腾出部分空间让其他线次的列车通过。问题在于,如果采取网运合一的模式,如何向进入京沪高速铁路运营的其他车次收取使用线路的租金;如果其他线路的列车有自己的运营专线,又如何保障其自愿付费进入京沪高铁的轨道;尤其是,假如进出京沪高铁线路的其他车次与京沪高铁的车辆在同一线路运行,必然涉及到调度权设置在公司内还是公司外、对城际之间运营同一区段客源争夺这些具体的管理细节问题。如果这些细节问题得不到清晰的说明,也可能影响到投资者的热情。

  依法保障投资者的经济利益将成为关键

  尽管经过多年改革,但专业人士普遍认为铁路部门政企不分的现象还没有根本改变,也正因为如此,人们完全有理由对京沪高铁作为主干线组建的新型公司抱有期待。尽管京沪高铁的前期工作都是铁道部组织完成的,在政策制定、行业管理、资源动员能力等方面,铁路部门也都有企业、个人和团体所不具备的优势,但在国家对铁路承担的运载能力要求越来越高、高层推进机制改革的决心坚定不移的背景下,更有必要将政府管理、行业规制和公司治理的相互关系界定清楚,将京沪高铁与国铁公司之间的关系界定清楚,为新成立的京沪高铁做制度上的基础铺垫。尤其是,由于融资方式的多元化,京沪高铁的管理制度需要规范化,必须形成完善的公司章程、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财产与收益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制度、自由进入与退出制度、同股同权同利制度等等,以维护和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需要巨量投资,需要投资者支持;而投资者在注入资金时,也需要了解投资的安全性和收益的稳定性。如果在建设初期对投资者诱之以利,而在运营过程中生成一些预料不到的投资风险,或者在公司运营和利益分配中设置许多影响投资者获利的潜规则,都极可能打击投资者的积极性。近年来,铁路并非没有吸引外资与民资,在金温铁路、迁曹铁路建设中,先后有港资和民资进入,但这些企业最后都退出市场。京沪高铁是否能一开始在管理规则上就规避类似问题,依法保障投资者的经济利益,将成为是否能实现市场化融资目标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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