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许可审批大提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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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6日08:08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本报讯(陈旭郑慧)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改进卫生许可工作,4月14日,省卫生厅发布2006年第8号《卫生执法公告》,宣布减少卫生许可审批环节,此项举措实施后,省卫生厅负责的公共卫生许可审批至少可减少一周时间。 公告指出,自即日起,凡涉及省卫生厅许可范围的食品卫生、化妆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健康相关产品等公共卫生许可 和资质审批,经省卫生厅在省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统一受理后,由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在时限内实施审核或现场审核工作,直接报省卫生厅分管领导审批。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处不再承办卫生许可受理和复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