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乱穿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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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6日08:52 东方早报 |
早报记者 邹娟责任编辑 刘海阳 “市级文明单位原则上都要参加文明路口或地铁、公交车站的志愿者活动,并签订有关责任书。”上海东方早报记者日前从市文明办获悉,全市各区县文明委开始对市民“手”“脚”文明的宣传整治:今年,全市的文明整治主要集中在“不乱穿马路,文明在我脚下”、“不乱抛杂物,文明在我手中”两项活动。 每年因乱穿马路造成的交通事故大致占事故原因的三成。为此,市文明办要求各区县文明办会同交巡警支队,落实500个创建路口的申报工作。把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纳入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机关的考核目标。组织发动文明单位积极参加全市500个市区级文明路口和地铁车站、公交车站的志愿者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