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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碱当胃药 不料治死熟人 被判二年徒刑,赔偿7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6日09:29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别人胃疼,他却用亚硝酸钠(俗称食用碱)和纸灰搅拌后当成治胃病的药让病人服下,不料致病人死亡。日前,西秀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李启奎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70564.42元人民币。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6月12日下午18时许,王某带其儿子陈某与李启奎从安顺市虹轴厂青山区17栋张某家娱乐室出来后,李启奎约王某母子到其家吃饭。到其家后,王某因

胃部疼痛。李启奎自认为亚硝酸钠(俗称食用碱)可以治疗胃病,即将其所购的亚硝酸钠和纸灰搅拌后分成两小包交给王某服食。王某在服食一部分后出现呕吐、昏迷等症状,经送安顺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王某死因为亚硝酸盐中毒。作者:李应松 徐荣锋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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