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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安乐死”诉讼案的启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6日09:4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晏扬

  上海的一对年轻夫妇,在医生的再三劝说下,签字同意对出生仅10多天、患严重脑瘫的儿子实施安乐死,结果几十个小时后孩子居然还活着,却从此双眼失明。近日,这对夫妇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医院违法实施安乐死,侵害生命健康权,索赔数百万元。这是国内首例医院被诉对新生儿违法实施安乐死的案件。

  可以预见,如果证据确凿,医院及相关医生将可能难逃其责。实际上,虽然我国并未将安乐死合法化,但像这样暗中进行的安乐死并非个案。只不过,其他安乐死都顺利实施了,病人家属和医生相安无事,而上述这起安乐死,在放弃治疗几十小时后孩子居然还活着,并且留下了后遗症,这是这起安乐死演变成一桩诉讼案的关键,也是这个案件最值得我们关注和反思之处。

  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对安乐死持认同态度,并不断有人呼吁应该将安乐死合法化,甚至将之上升到“死的自由”、“死的权利”、“死的尊严”的高度。而实际上,安乐死问题远非人们想象的那样简单,它不仅是一个沉重的伦理难题,一个繁杂的法律难题,更是一个难以把握的医学难题。按照医学界的观点,安乐死可分为两种———“主动安乐死”和“被动安乐死”,前者指由医院通过医学方法主动结束病人的生命;后者指医院或病人放弃治疗,让病人自然死亡,上述这起安乐死就属“被动安乐死”。

  安乐死在医学上面临的主要难题是,什么样的病人才是无法治愈的,什么样的痛苦才是病人难以承受的,有时候根本无从断定。临床医学是在不断探索、实践中逐步发展的,有些病症看上去已无救治的可能,实际上还有“起死回生”的希望;有些病症目前无法治愈,但是几年、十几年之后就有治愈的可能;有些意志力薄弱的病人,可能会因一时之痛而自愿放弃治疗;有些病人家属,可能是因为不愿意受拖累才请求医生对病人实施安乐死。在具体的临床实践中,如何应付、酌别这些复杂情况,显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更重要的是,受制于医疗水平和临床经验,医生在判断病人的病情时难免出现差错,这个差错可能使他提出错误的安乐死建议,一旦付诸实施,生命的损失将无可挽回。上述这起安乐死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这起因安乐死而引发的诉讼案,再次告诉我们,安乐死看上去很美,却难题多多,仅医学上的就无从解决,更不要说伦理上、法律上的难题。认清安乐死的诸多负面影响,理智而慎重地看待安乐死,是首例安乐死诉讼案给予我们的最重要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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