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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营无小事 法中明是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6日10:42 法制日报

  军法聚焦

  周芳 本报记者 张志宇

  在南京军区空军部队,多年来都承袭着这样一个规定:凡新兵入伍,都必须首先经过一段时间的法制学习教育,然后才能被分配到各基层连队。正是由于多年坚持对新兵进行

法制教育,南京军区空军部队的新训质量逐年提高,法制教育已成为为新兵入伍后的第一课,并为他们迈好军旅生涯的第一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其实,新战士犯罪的原因听起来有些可笑,有的是为了入党、提干,有的是为了领导的一句批评,有的甚至是为了十几块钱。可就是这些小事,却让有的战士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南京军区空军军事检察院检察长陈健说这话时语气并不轻松。在他眼里,上好入伍法制教育这一课也许正是为了杜绝让这些小事最终酿成大事。作为军事检察院,陈健说,我们的预防犯罪工作就是要让每一名新入伍的战士意识到,作为军人,他们要真正了解当兵的意义,要更加遵纪守法。

  这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不易。某飞行学院警卫战士宋某,因与本连战士杨某打架,被连干部批评,并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宋某对此则怀恨在心,想寻机报复。于是一天晚上站岗时,宋某用步枪刺刀,将战备飞机的副油箱捅了一个小洞。心想这样一来,飞机被破坏了,上级肯定要追查责任,连队干部就要受到批评甚至处分,这不就可以出出气,以解心头之恨了。但他万万没有想到保卫部门很快破获此案,检察院以破坏武器装备罪对他进行了起诉。最后他被军事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你看,这就叫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我们开展新兵法制教育的意义就在于引导士兵认识到什么是犯罪,矛盾、纠纷与违纪、违法的界限是什么,从而起到警戒的作用。”陈健从这些年来自己的办案经历中深感法律意识的培养要远远超过死背硬记那些法律条文。

  这是一起泄露军事秘密案。一次,某单位保密室的一台保密机发生了故障,按照保密规定应该将机器送到专门的机关进行修复,可保密室的保密员李某因疏忽大意,违反规定擅自叫来了一个懂电脑的朋友进入到了保密禁区进行修理。没想到这个朋友见到大量军事机密后起了贪心,竟然偷偷将军事机密备份下来,企图向敌特机关高价出卖。此事被国家安全机关及时侦破,才避免了重大损失。李某的行为因构成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而被军事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一个个真实鲜活的案例在陈健的脑海中不断出现:“有些人是缺少法律意识,有些人是缺乏责任意识,这都是做一名合格军人的大敌。大量的军人违法案件恰恰说明走好军营第一步,上好军营法制教育第一课是多么的重要。”

  根据部队性质和新兵教育的要求,陈健要求检察院里每个人都要学习独立下部队讲法制课。而对于那些新来的大学生,陈健则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他让每个检察员下去讲课时都进行录像,然后把录像资料带回来,并亲自对讲课的实况进行点评,指出检察员讲课中存在的问题,帮助他们提高讲课水平。现在,院里的每一个检察员都能独当一面为基层部队讲法制教育课了。战士们也非常欢迎这些给他们带来精神食粮的检察官们。他们说,因为这样的法制教育,让我们既懂得了如何守法更懂得了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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