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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农民工一个安全的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6日10:42 法制日报

  “以前,我们势单力薄,受到侵害很难讨个说法。现在加入了工会,我们终于有了靠山。”在山东省济南市洛口服装城打工的一位农民工告诉记者。

  给农民工一个“安全的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山东省济南市总工会最为牵挂的一件事。济南市总工会提出,2006年将以组织农民工入会为重点,力争再新增会员20万人,进一步加强工会维权能力建设。

  济南市有农民工40多万人,人员分散、流动性强,组建工会的难度很大。济南市总工会把确立有效的建会方式摆在首位,根据农民工的数量和分布,以建筑行业、服务行业、社区等重点领域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和劳动隶属关系,采取依托、挂靠、联合等方式,在行业集中的地方建立行业工会联合会;对职工分散、难以单独建会的地区,采取一条街工会、楼宇工会、施工项目部工会等特有模式,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民工建会工作。通过“催建通知书”的方式,在企业登记或年审时,把是否建立工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督促其建立工会组织。仅一个月时间,济南市天桥区洛口服装城就有11374名业户和员工分别加入到15个工会组织,实现了工会组建和职工入会两个100%。与此同时,济南市总工会还推行乡镇(街道)总工会制度,到目前全市已有44个乡镇(街道)建立了总工会。

  从源头上保证劳动关系的合法性,是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关健所在。在推行职代会制度、集体合同工制度和厂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济南市总工会重点把握好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内容。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要求按劳动关系的各项内容签订综合性集体合同,对于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要求就职工关注的工资、生活费和缴纳劳动保险等问题协商签约。

  农民工是劳动关系中的弱势群体。针对这一现实,济南市总工会与市司法局签订了《法律援助协议书》,借助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力量,为农民工在劳动仲裁、法律诉讼等方面提供专业性帮助。除此之外,他们还与石家庄、温州等市总工会建立了城际间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援助互动机制,增强农民工的维权实效。据济南市总工会统计数据显示,自去年以来,通过运用该项机制,总工会已经为职工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2.6万元。

  如今,济南市总工会还在其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特别设立了法律援助科,配备了4名专职法律工作人员,并在帮扶大厅设立法律援助窗口,积极筹备工会法律援助中心,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已成为该中心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年1月1日,《济南市工会条例》正式实施。根据《工会法》和该条例,济南市总工会正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帮助农民工解读法律规定,指明救济途径,使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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