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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警服的不能进饭店饮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6日11:09 南方新闻网

  穿警服的不能进饭店饮酒

  湖南省公安厅出台新规,民警集体饮酒从重处理最高职务者

  本报讯据《潇湘晨报》报道“着警服到餐饮、娱乐场所饮酒的,视为工作时间饮酒,依照规定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开除。”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五条

禁令》,防止因饮酒而影响人民警察形象,湖南省公安厅近日印发的《湖南省公安机关禁酒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作出上述要求。

  《规定》提出,对着警服到餐饮、娱乐场所饮酒的民警,一律视为在工作时间饮酒,应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开除。公安机关110受理对民警违反饮酒的举报。接到举报后,110处警队或警务督察部门必须立即前往查处。

  该规定称,民警在工作时间、工作间隙,有值班、值勤、备勤任务或驾驶机动车辆之前,以及携带枪支、警械、秘密以上文件和着警服到公共场所时禁止饮酒,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都禁止酗酒。认定民警饮酒需以酒精测试结果为依据。两名以上民警集体违反规定饮酒或酗酒的,对在场职务最高者从重处理;职务相同的,对警衔高者从重处理。因管理不力,单位发生违反规定饮酒行为的,给予违禁人员的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撤职以上处分。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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