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鸟20只 可能会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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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6日11:17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宁波晚报讯昨天上午,记者从在中山广场举行的野生动物宣传月暨“爱鸟周”活动上了解到,浙江省林业厅近日专门发布了严禁猎捕经营野生鸟类的通告。 通告指出,严禁用张网捕鸟和投药毒鸟等手段非法捕捉、猎杀及经营、贩卖野生鸟类;不贩卖、滥食野生鸟类及其它野生动物;对于侵占或者破坏野生鸟类资源的行为应及时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检举和控告,发现野生鸟类异常或死亡要及时报告。 通告还指出,对非法捕杀、收购、经营、贩卖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鸟类或对非法捕猎一般保护鸟类20只以上等触犯刑律的,将追究刑事责任。(黄剑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