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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交通违法 工作单位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6日11:55 信息时报

  郑州消息 备受关注的“行人交通违法单位受罚”措施自4月20日起在郑州试行,个人交通违法情况将与个人评先、福利待遇相挂钩,其所在单位评先评优也受影响,拒不接受处罚的违法行人将被行政拘留。

  据了解,《郑州市行人、非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对市、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凡个人全年因交通违法被记

录3次的,建议所在单位取消个人当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等评选资格;对国家、省、市、区级文明单位员工,凡个人因交通违法被记录一次的,由所在单位对该当事人进行教育,不扣发文明奖;被记录两次的,所在单位须扣发当事人1~2个月的文明奖;被记录3次的,将被扣发5个月文明奖;被记录6次的将被扣发全年的文明奖。《中国青年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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