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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被人“借用”职业形象受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6日12:26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宁波晚报讯美国一著名企业上海代表处的区域总监没想到自己会突然受到企业总部的调查。原来,是他在宁波的一位朋友给他惹了麻烦。那朋友自己注册公司,竟擅自“借用”他的姓名,以致他供职企业的总部现在误会他在“赚外快”了。

  据这位区域总监所述,他跟这位朋友是因工作联系相识的,这位朋友是他供职的这家美国著名企业的产品经销商。早在2002年初,他经常到宁波出差,到了宁波就租车,而租

车需要出示本人身份证与宁波本地人的户籍证明,他就把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留给这位朋友,委托这位朋友代办租车手续。2002年10月,这位朋友筹建一家公司,当时还不能办一人公司,这位朋友在他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拿他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工商登记,并冒用他名义在相关“协议”上签名,把他列为持股10%的挂名“股东”,事后也未告知他。2003年11月,这位朋友又冒用他名义将那10%股份转让给他人。

  今年年初麻烦出来了。这位朋友当时注册的公司要升级为该美国著名企业的一级产品经销商,该美国著名企业先审查公司资质,结果发现上海代表处区域总监竟在该公司曾经“持股”。他随即受到质问。而他这位朋友也没想到,自作聪明的所作所为竟给他人带来这样的麻烦。据这位朋友解释,当时在他看来,虚借朋友之名凑股东注册公司的现象很常见,现在已认识到这是错的。他表示希望能帮助澄清事实。

  因这位区域总监向海曙法院提交了诉状,要求朋友承认侵犯了他的“姓名权”,并要求对方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法院近日已正式受理予以立案。(记者 屠传宏 通讯员 何诗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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