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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五大问题” 频找“娘家”哭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6日13:32 深圳晚报

  市妇联2005年信访统计数据“出炉”

  遭遇“五大问题” 频找“娘家”哭诉

  深圳单亲母亲数量明显上升,非法同居、家庭暴力、女性贫困化等社会问题突出,妇女维权仍任重而道远

  家以和为贵。然而,伴随着高离婚率,深圳单亲家庭的数量正在逐年增长。近日,市妇联2005年信访统计数据“出炉”,和2003、2004年数据作了比较后,发现深圳单亲母亲的数量明显上升,去年比前年至少多了20%。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市妇联负责人语气很沉重:“实际上,找‘娘家’求助的当事人多数是被逼上绝路才来的,家庭破裂凸显了非法同居、家庭暴力、女性贫困化等众多社会问题,妇女维权任重而道远。”

  问题一

  同居现象日益严重

  数字说话:2003年,婚姻家庭类投诉中同居问题占22%;2004年上升为26%;2005年上升至33%,而且涉及的女性有80%是外来工。

  典型案例:非婚子女抚养难

  王小姐三年前与深圳的刘先生未婚同居,不久后王小姐怀孕了,就打算赶快和刘先生结婚,没想到却遭到了男方父母的拒绝。但王小姐执意要生下这个孩子,于是双方签订了协议,约定孩子出生后,男方必须每月提供1000元的抚养费。事后,王小姐回到老家湖南生下了孩子。但孩子出生后1年半内,男方却不认账了,一直未付任何费用。家乡的闲言闲语加上抚养孩子的经济负担,王小姐不得不带着1岁多的孩子来到深圳找男方要钱。专家点评:法律层面难以禁止

  目前深圳的同居现象非常严重,包括婚前同居和婚后与第三者同居两种,后者是法律明文禁止的。妇联余律师表示,产生同居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深圳是个包容的城市,个人生活是很隐私的事情,没有人会过多介入;另一方面虽然《妇女权益法》和《婚姻法》都明文禁止有配偶的男性与第三者同居,但操作起来比较困难,司法部门打击力度也不够;此外,男尊女卑、男权主义在某些男性的观念中根深蒂固,加上部分女性自立意识不强,所以导致同居现象日益增多。而非法同居常常导致非婚子女、家庭离婚率急增,女性妇科病突出,严重的甚至导致殉情、强奸等犯罪行为发生。

  问题二

  家庭暴力居高不下

  数字说话:2003年,家庭暴力投诉占到13%;2004年上升至15.8%;2005年为14%,其中有90%是发生在夫妻之间。施暴者多为男性,造成轻微伤以上的高达60%。

  典型案例:平均一天半打一次

  45岁的黄女士两口子都在深圳做医生,看似和睦的家庭却暴力不断。黄女士的老公喜欢赌博,从结婚的第二个月起,只要输了钱回家就会打她。黄女士后来称,最多的时候一年365天里有200天会遭到老公的毒手,即使怀孕时也难以幸免于难,老公对她依旧是拳打脚踢。由于黄女士的婚姻是包办婚姻,而且从小受家里三从四德思想的影响,十几年来,和老公没有感情的黄女士一直是默默忍受着老公的暴力,打得严重了便穿上高领衣服来掩盖。后来还是儿子看不下去了,才让母亲向妇联求助。经过取证上诉,如今黄女士已经与老公离婚,脱离了苦海。专家点评:冷暴力也很可怕

  余律师认为:“家庭暴力在婚姻家庭问题中的比重一直居高,实际上,当事人在家庭暴力的摧残下到了忍无可忍或者走投无路的地步才会找‘娘家’求助,而绝大部分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人都采取了隐忍、沉默等忍辱负重的态度,像黄女士的例子就很典型。”根据市妇联近年来所作的调查显示,虽然造成家庭暴力的原因很多,但主要原因有三方面:一是工作或经济压力,其次是经济收入悬殊,还有就是婚外恋。

  市妇联副主席原丽萍指出,家庭暴力行为可分为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又称冷暴力)与性暴力三种类型,其中,精神暴力的发生程度最高。而精神暴力又称“家庭冷暴力”,主要表现为夫妻间不进行语言交流、敷衍或停止性生活以及不做家务等。“在我们处理的婚姻家庭问题中,有的夫妻可以保持一周、一个月甚至半年不说话。在这种情况下,心理上、经济上处于弱势的一方备受折磨,在精神上处于惶恐和惊吓中,失去了自尊和自信。”相对于身体暴力,冷暴力更加具有隐私性,受害者更难以向外人透露,主要发生在收入较高,受过高等教育的家庭。

  问题三

  单亲母亲贫困化

  数字说话:2005年因家庭贫困向市妇联求助的单亲母亲高达2000多户,救助金发放金额占全市贫困妇女救助金的30%~40%。

  典型案例:生活难以维系

  五年前与丈夫离异的李女士生活一直非常贫困,由于文化层次低,只能在一家餐馆里做洗碗工,并在市场里兼任杀鸡的工作,每月也只有900元左右的收入。除了房子是前夫留下的不用付钱外,水电费、管理费、伙食费、孩子的学费,每个月她能余下来的钱是屈指可数。而且由于她平时工作忙,文化水平低下,也无暇顾及女儿的教育,女儿学习成绩也偏差。专家点评:女性就业仍不平等

  余律师说,单亲母亲在家庭中必须充当着父母的双重角色,在社会上面临着经济问题、子女教育问题和人际交往等问题,精神需求和生理需求都得不到满足,的确是很大的社会问题。近年来,伴随着高离婚率和低再婚率,我市的单亲母亲也在急剧增长,而且生活水平普遍贫困。究其原因,一是女性就业上确实还存在男女不平等的现象,二是某些女性本身受教育的程度不够,一旦脱离丈夫很难独立生存下去。

  问题四

  “生育权”亟待保障

  数字说话:2003年,关于女性劳动保障类的投诉占28%;2004年上升至28.6%;2005年上升至29.1%。

  典型案例:生孩子丢岗位

  今年34岁的刘小姐在某高新技术企业已经整整工作了10年,并凭着较强的业务能力升到了部门经理的位置。今年,经过数年的等待,她终于怀孕要做妈妈了,但当她欣喜地向公司请假、回家待产后才发现,每月的工资突然从1万余元骤降至200元,而且公司立即重新任命了一位新部门经理取代了她,这意味着她回去后必须面临岗位的重新选择。“我觉得自己因为生孩子,一下子被公司抛弃了,这么多年的努力都化为乌有了。”专家点评:打官司准赢

  据余律师介绍,面对刘小姐的情况,妇联权益部一面开导她,一面向她介绍了女性生育权依法应该得到保障的相关知识,并愿意帮她与公司进行调解。余律师表示:“如果调解不成,她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像她这样的情形,一定会得到支持,打官司准赢。”

  据余律师介绍,在职业女性中,女性生育权保障问题越来越突出,像刘小姐这样的白领遭遇此类不公平的待遇也是屡见不鲜,而一些外来打工女性遭遇不公平待遇就更为普遍。按照规定,女性在生育期间,不仅工资一分不能少,连职务也不能有任何变化,这是女性应享有的权益。

  问题五

  难以摆脱的性骚扰

  数字说话:在2004年前,市妇联未接到一宗关于性骚扰的投诉或案例,2004年有了第一宗,而2005年有三宗。

  典型案例:前夫频发“黄色短信”

  带给周女士性骚扰的竟然是她的前夫,甚至利用他们的孩子对她死缠不休,让周女士身心俱疲。据了解,周女士带着孩子与前夫离婚后,因为购买的房子都在一个小区内,所以仍然与前夫住得很近,而前夫在离婚后不久又再婚。但令周女士受不了的是,尽管在这种情况下,前夫竟然仍然“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平时经常发一些不堪入目的黄色短信给她,而且在晚上还打电话说“很流氓的话”,甚至经常借看孩子之机到她的住处对她动手动脚,企图重拾旧欢。后来,周女士把房子卖掉搬走,又换了手机,结果前夫通过孩子又打探到这些情况,继续骚扰她。专家点评:投诉只是“冰山一角”

  余律师说:“我们接到的性骚扰投诉少或没有,并不意味着性骚扰不存在或存在极少,在以前由于宣传及女性自身的意识问题,这只是一个隐藏的冰山,现在它露出了一角。”目前,随着社会对性骚扰问题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性骚扰已进入立法范围,但在实践中仍然取证难。所以面对性骚扰,“女性不能再像遇到其他问题一样,在受害的第一时间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其他人或部门身上,要立刻进行反抗,大声说不或采取更严肃的手段保护自己避免遭受进一步的侵害,随后再找相关部门来做进一步处理。”目前,这是女性对待性骚扰的第一行动方案。

  对周女士的遭遇,余律师认为她应拿着这些短信作为证据到公安机关报案。“这些黄色短信就是最有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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