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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规划局被判行政不作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07:26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 董小军)奉化市规划局因为没有及时落实处理决定,近日被法院判决为行政不作为。

  2003年5月,奉化市莼湖镇村民谢某通过拍卖获得五间两层临街营业用房的产权。他向莼湖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提出了翻建楼房的申请,镇里经初审后同意其原拆原建,但同时明确表示,这个初审结果要报奉化市规划局审批。此时,与谢某相邻的村民汪守瑞以谢某翻建

楼房会影响他家的通风和采光为由,向规划部门投诉。

  去年3月21日,在接到汪守瑞的投诉后,奉化市规划局向谢某发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不久,规划局又下发了《行政强制措施执行通知书》,决定对谢某突击抢建的部分房屋进行强制拆除。此后,在莼湖镇政府、奉化市规划局的协调下,汪守瑞和谢某于去年7月14日达成了协议:汪守瑞同意谢某建房,谢某对其进行经济补偿。双方同时规定了建房的具体标准。但后来汪守瑞认为谢某没有按照协议规定的标准建房。他要求规划部门继续查处谢某违法建房事件。

  去年10月12日,奉化市规划局向当地工商所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说谢某已履行了双方达成的协议,并对谢某所建造的沿街房屋予以认可,谢某因此顺利办出了工商执照。汪守瑞认为,奉化市规划局虽然在3月30日对谢某的违法建房作出了处理决定,但并没有真正落实。去年12月5日,他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规划局行政不作为。近日,奉化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奉化市规划局未在规定期限内对谢某的违法建房进行处罚,已构成行政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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