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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报纸,我向你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08:46 东方网

  吉力马作品集对于在报纸中夹张发布非法广告印刷品,这次看来是动真的了。近日,新民晚报在一版发表郑重声明,曰:“此类非法广告印刷品严重影响了本报声誉,一经查明,本报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新闻晨报则在头版头条引用市工商局广告处一位负责人表示:“将对在报纸中夹张发布非法广告内容的广告主严肃查处。”从邮箱里拿出这两份报纸,顿感话题凝重,气氛肃然,待翻开报纸,却徒然发现:两份报纸中都依然夹带着与报纸无关的广告印刷品,似乎又为上述声明散发出些许讽刺味。为响应报纸“积极举报”、

“严肃查处”的号召,特举当日在报纸中夹张发布广告印刷品两例,向报纸报告:

  一例是《上海邮政广告》,发布单位是上海邮政广告有限公司,四个版广告。

  第二例是近年来风头正劲的“国美”,冠名为《国美光大店》广告单张。

  写出以上两例,心中不免有些忐忑,恐怕要给报纸为难了。众所周知,报纸主要是通过邮政发行的,和邮政属下的邮政广告公司过不去,这不等于和自己过不去?“国美”有多“牛”,是报纸广告的大户,得罪了“国美”,不怕广告受损吗?

  然而报纸上声明俨然,言辞凿凿,不举报似乎有信不过报纸的公信力之嫌;况且,所谓广告单上的“上海邮政广告有限公司”、“国美”也可能是造假的呢。

  假如,他们在广告单上的署名是真的;假如,两份报纸要“严肃查处”的言辞也是真的;假如,这一切都是真的,那怎么办?

  面对这尴尬局面,我宁愿相信报纸。因为,报纸的公信力是至高无上的,公信力不能被交易,不能被交换,离开了公信力,报纸将什么都不是。亲爱的读者,相信报纸吧。如果你收到报纸中所夹非法广告印刷品,就积极向报纸举报,有公信力的报纸一定会像他所承诺的那样“严肃查处”的。


作者:吉力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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