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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重点查处七类贿赂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11:08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宁波晚报讯昨天下午,市工商局在特别向媒体通报近年来商业贿赂案件查处情况时指出,医药、酒水等部分行业中,此类案件显得更为集中。为了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今年工商部门将重点查处七类商业贿赂行为。

  这七类行为分别为:一、医药购销商业贿赂行为;二、餐饮行业商业贿赂行为,即酒水、海鲜等供应商为获取交易机会,违法假借专场费、促销费、开瓶费等名义,或以提供

装修、设备等手段,给付相关单位和个人不正当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三、旅游行业商业贿赂行为,即旅游经营者和宾馆商场酒店、票务代理等经营者为获取交易机会,以“人头费”、“停车费”、按实际购物成交比例等各种违法手段,给付旅行社、导游等相关单位和个人不正当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四、中介机构商业贿赂行为,即资产评估、拍卖、会计、审计等中介机构为承揽业务或获取交易机会,在诸如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以及其他大宗商品经营活动中,直接支付或假借各种名义违法给付有关单位和个人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五、工程建设商业贿赂行为,即房产公司、建筑公司、家装公司、建材经销商等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建设、装潢等经营中,为了获得交易机会,以回扣或其他手段给付不正当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六、电信行业商业贿赂行为,即电信运营商为获取垄断交易机会,假借配套费等名义或以免费提供电信工程的安装施工等手段,给付房地产开发商、市场主办者等单位和个人不正当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七、零售行业商业贿赂行为,即供应商为获取进场交易机会,违法假借进场费、广告费、赞助费等名义或以其他手段,给付商场超市等零售企业和个人不正当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记者 周立明 通讯员 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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