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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市民不满意物业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13:35 海峡网-厦门晚报

  我市首次物业调查结果出炉,小区卫生和安保满意度较高,但普遍认为缴费不方便、公摊收费不透明

  本报讯 (记者 杜世成) 全市首次物业大调查活动日前结束。结果显示,九成多的市民赞同实行物业分等定级收费改革。许多调查结果让物价等部门感到意外。

  此项调查由市人民建议征集办和物价、建设部门联合开展。上月,《厦门市物业管理服务分等定级收费公众意见问卷调查表》在本报刊发后,市人民建议征集办共回收问卷8529件,并收获大量意见和建议。建议征集办说,市民响应之热烈,是历次建议征集中比较少见的。

  

  

  认同制定收费中准价

  调查显示,93%的市民赞同物业分等定级收费改革,不赞同的仅3%。人们大都认为,这项改革可以方便业主选择,也可以方便开展物业服务,也能让人们更好地监督物业管理工作,减少服务纠纷。

  人们最认同的价格管理形式是,选择制定对应的中准价和下浮幅度,放开上限;也有相当部分的人建议,选择制定对应的中准价和上浮、下浮幅度形式。一半以上的人希望选择10%浮动幅度,其他部分人选择浮动5%或15%。在服务收费结算方式上,八成以上的人建议选择包干制。定额方式最不受欢迎。

  物业管理费采用哪种计费方式更合理?认为应该按建筑面积计费的最多,占91%;3%的人认为按户计费或按居住人数计费,还有人建议参考建筑面积和户数等其它办法计费。

  人们希望在实行分等级收费的同时,完善相关措施。部分人建议:在制定标准时,要广泛调研,深入社区了解。定级收费实施后,要定期征求意见,一年一评。有人提出:分等级收费主要看怎么划分,划分后又怎么监督,如果监督不到位还不如不分。

  

  

  对物业收费最不满意

  半成以上的人对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感到满意。而其中有关服务项目的满意度调查中,人们最不满意的是物业收费,满意度仅占5%;最满意的是卫生保洁和安全保卫。

  参与人的主要感受是:我市的住宅小区居住环境好,卫生安全有保障,绿化很美,很温馨。不满意的参与人主要感受是:缴费不方便,不能采用一卡通缴费,有的小区安全工作不落实,绿化少,停车收费不合理。

  人们认为,小区物业管理应包含的服务内容,需求度依次为垃圾清运、公共场所保洁、绿化养护,这三项得票90%以上;其次“四害”的消除、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公共秩序的维护,得票80%;再次为雨污管道的清畅、水池的卫生消毒、物业文档资料的建立与保管,得票70%;最后为楼体美观的保护、公共场所的经营、社区文化的组织、噪音废气的管治。

  有关部门感到意外的是,噪音废气的管治得票最低,仅40%左右。

  

  

  部分家庭10%收入给了物业

  调查中,大部分家庭认为物业收费并不算太贵。但让有关部门没有想到的是,个别小区物业管理费很高,一些家庭收入的十分之一都给了物业。

  在回答所支付的物业总费用占家庭总收入的百分比中,占1%以下的为6% ,占2%的为22%,占3%的为31%,占4%的为18%,占5%的为18%,占6%为2%,占7%、8%和10%以上的均为1%。

  人们对所付综合管理服务费标准及感受是:认为高的占1%,认为偏高的占6%,认为适中的占63%,认为偏低的占26%,认为低的占4%。大部分人认为服务基本等值,极少数人认为服务明显不值。

  根据调查,目前我市物业收费1元以下的占多数,具体为:每平方米支付2元(包含2元)以上占1.2%,每平方米支付1.5—2元的占16.3%,每平方米支付1—1.5元的占31.1%,每平方米支付0.5—1元的占40.6%,每平方米支付0.5元以下的占10.8%。

  

  

  公摊费用不好监督

  公摊费用一直是市民反映物业问题的热点,此次也作为调查重点来设置问题。结果显示,总体来说,大部分人认为公摊收费基本合理,但大家的普遍感觉是:小区物业收取的公摊费用不好监督。

  主要缺陷是:公摊的透明度不很高,部分物业只公示总收支,不公示明细,有的甚至一点也不公示;水电没有抄表到户;公摊计算太复杂。

  人们提得较多的改进意见是:物业管理耗电很大,都是用业主的钱,应严格规范,并进行监督。许多人提出:水电不应由物业公司托收,应由水电部门直接办理一卡通。

  相对来说,现行公共维修金的透明度要高一些,大部分物业公司都能公示收多少,用在哪。同时,人们也认为,公共维修金应该更加透明,要按相关规定严格管理,使用权限明确,专款专用,业委会加强监督,大的开支事先公示,定期公示收支明细等。

  

  

  业委会大都义务服务

  调查结果显示: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竟然大都是义务服务。这让建设管理部门感到意外。其中,完全义务的占59%,有一定报酬的占38%,享受完全工作报酬的仅占3%。

  业主委员会的经费来源,一般是从小区公共财产的经营收入中留用,另外有一小部分是从服务费中按规定比率提留,或向业主单独收取。总体上,人们认为业主委员会基本尽责。

  建设部门认为,义务服务有一定弊端,一些业委会可能因此没有积极性,有时容易发生业委会因为利益与物业公司纠缠在一起,对业主权益不利。

  

  

  人们最看重服务质量

  人们最看重的还是物业公司能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在费用水平、服务质量、物业公司品牌的选项中,六成多的人看重服务质量。

  在填写总体服务意见时,意见最多的是:许多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起不到监督作用,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每户的房产证中都注明,公共用地归大家所有,可是不少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在公共用地设车位出售盈利,并收较高管理费,利益全归物业公司;有的小区安全工作不落实,如文东兴一里小区有7处出口,仅一处有保安,经常发生入室盗窃事件。

  物业和建设部门表示,此次调查结果非常重要,将是他们制定此次价格改革及今后制定物业管理措施的重要参考依据。(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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