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欧洲人赴“死亡之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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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14:08 信息时报 |
瑞士法律对“安乐死”的规定相对宽松。根据瑞士有关法律规定,只要不以获利为目的,医生协助一个身患不治之症的病人结束生命是合法的。但前提是绝症患者的肉体和精神都经受着难以忍受的折磨,而且他在做出有关请人帮助自杀的决定时必须神志清醒。 有了这方面的宽松条款,瑞士人路德维希·米内利在1998年前创办了一个“贵人俱乐部”,下设一家“自杀诊所”名叫“尊严”,帮助那些绝症患者早日解脱痛苦。 由于它是瑞士惟一一家接待外国“顾客”的诊所,因此每年都有不少欧洲其他国家的人以旅游的名义来到瑞士,成为“自杀诊所”的顾客。到目前为止,已经有450多名“特殊旅游者”实现了“赴死心愿”,其中42人是英国人。据新华社电 |